工程拆除新闻   xinwen
联系我们   Contact
搜索   Search

上海工程拆除违法建筑的法律界定及违法建筑存在的原因

2021/4/25 10:45:12      点击:
改革开放后,我国开启了城市化发展进程。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初期,当时我国的城市化发展主要依靠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这个阶段是恢复性质的阶段。而后到九十年代初期,这时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动力则由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转变为乡镇企业和城市改革的双重推动,在沿海地区开始慢慢出现了新兴城市,所以这个阶段又被称为“新兴城市”阶段。


违法建筑拆除施工


  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我国的城市化建设开始全面推进。全国上下开始大力发展城市经济建设。尤其是后两个阶段中的城乡规划建设工作在改变我们城市面貌的同时也逐渐出现了些许弊端,所以违法建筑拆除工作作为城市规划建设工作中的重要-环也受到了众人的广泛关注。


  违法建筑的存在原因


  (1)为了扩大居住面积或赚取利益,在一些管理松懈的“城中村”地区往往会出现大量的违法建筑,尤其是城市化发展迅速的地区,一些为谋求利益的当地人利用其地理优势借助违法建筑来增加收人;


  (2)随着旧城区改造和城区扩建工程的开展,拆迁行动使得不少人得到了巨大的经济补偿。为了谋求更多的拆迁补偿,不少待迁户在政府规划好的区域内进行私搭私建行为,目的旨在获取更多的拆迁补偿款;


  (3)由于一些家庭人员情况的变化导致房屋结构的改变,在私自建房的同时有关部门的不及时审批也是造成违法建筑形成的原因之一;


  (4)为加速城市化进展,政府针对当时情况出台相关规划政策与住房政策,但由于历史局限性,一些政策随着国家发展不能够适应时代需求,当出现矛盾时未能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缓解矛盾导致出现大量住房困难又无力购买的人员于是出现违章占地和私建违法建筑的情况;


  (5)有关部门在对待出现私搭私建现象时没有做到及时的监控与制止,导致出现效仿现象,为城乡规划活动带来巨大阻碍;


  (6)大多数人在私搭乱建时并没有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性,这主要是由于其法律知识的薄弱。


  违法建筑的法律界定


  (1)相关法律依据


  就如今的违法建筑拆除工作而言,主要可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行政强制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城市公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等;


  (2)分类标准


  违法建筑就其违法性质而言主要可分为两种,分别是程序性违法和实质性违法。所谓程序性违法指的是没有影响到城乡规划的建筑,可以通过一定的有关程序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资格而转变成为合法的建筑的情况;而实质性违法则是指违背现有规划不能获得建设工程许可的不合法建筑的情况。